首页
就业指导手册
作者:                        更新时间:2009-12-11 11:42:46                        点击次数:2362
就业指导手册

一、就业政策问答 
1、就业制度
   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选择单位,用人单位考核择优录用的制度。
2、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范围是否有限制
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范围没有限制,可以到所有(包括外省市)合法经营的单位就业,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办企业、私人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等。毕业生到各种非公有制性质单位就业,其人事档案应挂靠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经挂靠的人才机构盖章同意接收后,学校才能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有关手续。 
学校支持和鼓励毕业生到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科技企业去建功立业,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积极支持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边远省区和远郊区县工作。北京生源毕业生可以将户口保留在北京。
3、北京市对京外生源高职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根据北京市教委京教学[2001]19号文件的规定,经批准招收的京外生源高职毕业生一律回生源省市就业,有关户口和档案一并转回生源省市。京外生源农业户口高职毕业生,北京市不负责办理农转非手续
4、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也简称派遣证),是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大中专毕业生一种重要标志,由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 
派遣证对于毕业生今后进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参加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工作、申请出国留学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派遣证只能在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毕业时规定的时限内获得,一旦错过不能补办。获得派遣证后,毕业生可以进入国家人事干部管理系列,否则只能进入劳动力市场。
5、毕业生能否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 
毕业生可以有多个意向单位,但最后签协议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每个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回执只能从所在系、部领取一套协议书。
6、参加"专升本"的毕业生是否可以签订就业协议
    申请参加北京市教委组织的普通专接本考试的毕业生,并且获得了推荐资格,原则上暂时不再参加就业推荐,一旦被本科院校录取,则视同已就业。通过专接本毕业的学生同普通本科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仍然可以办理派遣证。如果未能被本科院校录取,则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重新推荐工作单位,在确定工作单位后,再签订就业协议。
   由于成人教育属于继续教育系列,主要采用业余学习的方式,因此一般不会影响毕业生的就业推荐。
7、应届毕业生进行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发出了正式通知: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如: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毕业生在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出具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个人身份证,以及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工商部门会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姓名后注明你是高校毕业生。注意,你必须是由教育部批准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才能享受此政策。
8、毕业生就业时是否必须与用人单位及学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根据教育部及市教委规定,毕业生参加双向选择求职活动,应使用市教委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未经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协议和私自与用人单位在校外签订的协议一律无效。协议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
9、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1)签订合同须合法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使其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法,那么毕业生的权益保护会遇到困难。为此,毕业生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须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应采用书面形式等。
2)关注内容应仔细
    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3)相关知识不能少
    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法律责任规定等。这样有利于毕业生争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求职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4)劳动合同及时签
    劳动合同应在毕业生上岗、试用前与用人单位签订,而不是试用合格后,毕业生若是通过熟人牵线,碍于情面关系,只是简单地达成了口头协议,虽然有对求职者有利的因素,但因无字据为证,增加了解决劳动争议的困难。对于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毕业生可以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市政府第91号令)中的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并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5)对合同文本要细推敲
    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关于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因为,这些文件中会涉及求职者多方面的权益。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职工的法定义务,当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当劳动合同涉及数字时,应当用大写汉字。劳动合同至少一试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用人单位事先起草了劳动合同文本,要求求职者签字时,一定要慎重,对文本仔细推敲,发现条款表述不清的、概念模糊的,及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说明修订。
6)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限有规定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10、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要承担什么责任
 “双向选择明确规定了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本人三方面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生效合同,不能随意更改。如果万不得已要单方面毁约,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征得原签约单位的同意,经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否则学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对毕业生进行处分。
11、毕业前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档案如何处理
毕业生在毕业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并且按时交回学院(即当年620日之前),由学院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派遣到用人单位,档案直接转寄到用人单位,无人事权的用人单位毕业生档案转寄到单位或个人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注意:在签定三方就业协议时必须落实档案转寄单位)
12、毕业前未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京外生源毕业生档案如何处理
在毕业前(即当年620日之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或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京外生源毕业生,由学院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派遣单位为毕业生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市级就业主管部门,档案直接转寄到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市级就业主管部门,如果毕业生在两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学院在协议的就业部门意见栏盖章后,派遣手续直接到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市级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13、毕业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北京生源毕业生是否还可以继续办理报到证,其档案关系等如何处理
    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时间为两年。从毕业之日算起,两年内仍然可以选择就业单位。毕业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的档案关系,根据市教委精神自当年7-9月份毕业生档案转至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毕业后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三方协议经用人单位及学校盖章后来校办理报到证及档案转递事宜。两年内未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其档案转回家庭所在地,不能再办理派遣证,失去进入国家人事干部管理系列的身份,只能进入劳动力市场。
14、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后不到单位报到的如何处理
    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或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提出无理要求被用人单位退回的,学院不再负责其就业,不予改派处理。
15、毕业生因表现不好而在报到后被用人单位退回怎么办
    因表现恶劣而被用人单位退回的毕业生,学院不再负推荐其就业,将其档案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
16、毕业生要求违约如何办理
就业协议书经毕业生本人签字、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以及用人单位盖章后生效。因毕业生本人原因发生违约,需经另外两方同意,毕业生必须取得原用人单位的谅解或同意,并向学校出示用人单位的退函方可重新择业。
17、毕业生办理改派的有关规定
    为维护就业方案的严肃性,保证签订协议后各方的权益,毕业生报到后原则上不得改派工作单位,如遇特殊情况,须在毕业后一年内办理改派,过期不能办理,需经以下程序办理:
1)毕业生向原就业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原单位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改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公函;
2)毕业生与新单位重新签定三方就业协议,并且出具书面接收函;
3)将原就业报到证和学生档案退回学院;
4)毕业生本人向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提出改派申请,经批准后,毕业生填写《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改派登记表》,加盖学院公章,报市教委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改派。
二、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1、毕业生经双向选择落实了就业单位的,凭推荐表回执或单位接收函到所在系、部换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